虽然结婚的时候,大家都是海誓山盟,发誓要携手走到最后的,但是事与愿违,有不少夫妻都会中途散货,各自寻找自己的幸福,这个时候,夫妻就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关系了,而在最新出台的婚姻法中,对于婚前财产也做了一系列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是指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结婚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大致的判定方式为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婚姻关系结束的时候不需要与对方共享,实际上,这也是杜绝一些社会中假结婚的情况,让婚姻回归到最原始的美好。